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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代评
办理职称评审的工作流程

一、对象:
    通过初次职称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,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,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,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,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,职称评委分为高评委、中评委、初评委。

二、规定:
    1、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毕业生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可报评 “中级”,满三年可确认“中级”;聘任“中级”职务工作满五年可报评“高级”。
    2、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,聘任“助理”级职务工作满四年可报评 “中级”;聘任“中级”职务工作满五年可报评“高级”。
    3、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,聘任“助理”级工作满五年可报评 “中级”。
    4、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,聘任“员级”职务工作满四年可报评 “助理”级。
    5、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,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报评 “员级”;聘任“员级”职务工作满两年可报评 “助理”级(其中
       评审“助理工程师”需工作满三年)。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报评“员级”(其中评审“技术员”需工作满两年);聘任“员级”职务工作满四年
       可报评 “助理”级。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报评 “助理”级。申报更高一级分别参照以上四条。

三、程序:
    1、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。
    2、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核,提出任期考核意见。
    3、单位将材料送我中心审核、签章后报各系列职改部门。
    4、职改部门审核、接收申报材料,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    5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议
    6、人事职改部门审核、公布评审结果,发放证书。
    7、审批后的材料(评审表、考核表)交人才中心归档。

注:报送材料、报送时间按各系列职改部门公布的评审通知准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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